广州:祈乐苑小区物业冒充业主签名强涨物管费 前任物管终被赶走
发布:
2014-03-04 | 作者:
张赓亮 肖桂来 李卓恒 | 文章来源:
广州日报 | 打印本文
祈乐苑原物管答应3天后完全撤出
最近一个月,海珠区怡乐路祈乐苑的业主都为更换物管的问题而烦恼。此前负责祈乐苑物管工作的祈荣物业两度贴出公告答应撤出小区的住宅管理,但意图保留“非住宅物业自治小组委员会”,造成一个小区两家物管的“奇观”。前天下午3时,在有关部门协调下,祈荣物业答应进行相关交接工作,但交接过程一度遇阻。昨日凌晨2时许,祈荣物业方面答应在3天过渡期后完全撤出。
物管起先只愿撤出住宅部分
1月23日和2月19日,广州市祈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两度贴出公告撤出小区管理,但表示仅撤出住宅部分。祈荣物业希望保留“非住宅物业自治小组委员会”,负责小区停车场、电梯广告、商铺等的管理、收益等事务。
“一个小区存在两个物管,这是违反物权法的,也侵害了业主的利益。”祈乐苑业委会的负责人朱先生对记者说。朱先生介绍,仅靠“住宅管理”部分的收益,无法维持小区管理。据统计,祈乐苑住宅部分每年能收到约150万元的管理费,而小区每年的正常运作需要约250万元。因此,业委会希望祈荣物业能够彻底退出。
一度不肯移交大门管理权
由于祈荣物业仅答应撤出住宅部分,祈乐苑业委会找到了房管局、派出所、居委会等相关部门进行调解。相关部门表示,要“合理合法地进行物管交接”。
前天下午3时,很多业主来到小区正门附近的空地上见证物管交接。在有关部门的协调下,双方达成协议。业委会先是接收了祈荣物业相关的工作文件,再分批交接小区中的设备,包括机电房、水泵房、地下室等。
傍晚6时许,双方在小区大门的交接问题上再次发生分歧,祈荣物业保安不肯移交大门管理权。业主代表与大门保安一直对峙至次日凌晨2时许,祈荣物业方面才答应在3天过渡期后完全撤出。
原因:
服务变差业主想更换物管
“我们只希望解决好小区的卫生、治安和电梯等切身问题,但现在的物管公司不能满足业主的要求。”朱先生道出了业委会更换物管的原因。
自1997年起,祈荣物业便开始负责祈乐苑的小区管理工作。一些老业主说:“前些年服务质量还不错。”近几年,小区的电梯屡次出现问题,小区的治安状况也不断恶化。“春节期间就发生了3起入室盗窃。”朱先生说。
去年1月,祈荣物管要求增加物管费,“电梯房从1元每平方米涨到1.38元,楼梯房从0.7元涨到0.85元”。按相关法律规定,物管要加管理费需2/3小区业主同意,但是祈荣物业却冒充业主签名,强涨管理费。在法院宣判后,祈荣物业拒绝将非法收取的管理费返还业主。部分业主忍无可忍,拒交管理费,于是,业主委员会决定更换物管。